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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345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文  号 东政发〔2020〕18号
成文日期 2020-06-1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345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文  号 东政发〔2020〕18号
成文日期 2020-06-1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未完成项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6-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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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镇人民政府,区能源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现将《东胜区煤炭(煤矿)火区治理未完成项目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东胜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未完成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整改任务,根据《鄂尔多斯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函》(鄂环整改字〔2020〕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党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火区现状
  目前我区未完成治理的火区共有5处,其中煤矿火区1处,煤田火区4处。
  (一)煤矿火区
  内蒙古华电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金通煤矿灭火工程。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内蒙古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金通煤矿火点隐患治理工程按照应急工程实施紧急灭火的请示》(东能报〔2019〕92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通煤矿火点隐患治理工程按照应急工程实施紧急灭火的批复》(东政发〔2019〕43号)和《内蒙古华电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火点隐患治理方案及措施说明书》要求,该项目正在积极有序推进。目前土方剥离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复垦绿化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预计2020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并销号。  
  (二)煤田火区
  1.潮脑梁二区火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2009〕51号):“将两处总面积为5.068平方公里边角资源配置给内蒙古精功恒信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型载货汽车项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田火区治理事宜的会议记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12号):“伊政和精功恒信按35:65比例合作治理”。
  该项目于2010年8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格尔旗东胜煤田四道柳找煤区潮脑梁二区火区灭火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0〕1953号);2010年10月,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勘探队编制了勘探报告;2010年11月,委托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说明书;2011年4月,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胜煤田四道柳找煤区精功恒信潮脑梁二区火区灭火工程开工的批复》(鄂府函〔2011〕95号);批复治理面积1.49平方公里。2011年10月项目开工,分为一标和二标,二标治理完成,一标完成50%。累计完成投资21262.18万元,剥挖土方量1265万立方米,销售煤107.23万吨。
  2.卜亥窑子火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田火区治理事宜的会议记要》(〔2012〕12号):“东胜区卜亥窑子火区由伊政公司和传祥公司按15:85的比例合作治理”。 
  该项目于2009年7月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勘探队编制了勘探报告;2009年10月,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初步设计说明书;2010年8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胜煤田铜匠川详查区卜亥窑子火区灭火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0〕1951号);2011年10月,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胜煤田铜匠川详查区卜亥窑子等6处火区灭火工程开工的批复》(鄂府函〔2011〕316号)。2012年4月项目开工,批复治理面积1.56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0063.64万元,剥挖灭火工程土方量905.2万立方米,销售煤炭57.3万吨。火区项目已完成治理20%。2014年4月11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各煤田(煤矿)火区治理企业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因火区治理政策到期,目前该火区项目未治理完成。
  3.杜家圪塄火区。2013年4月2日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正诺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治理协议书》,约定按20:80的比例进行合作治理。
  该项目于2009年6月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勘探队编制了勘探报告;2009年7月,委托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说明书;2010年8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胜区塔拉壕镇枳机塔村杜家圪塄社火区灭火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0〕1955号);2011年10月,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胜煤田铜匠川详查区卜亥窑子等6处火区灭火工程开工的批复》(鄂府函〔2011〕316号)。2013年6月项目开工,累计完成投资4543.27万元,剥挖土方量340万立方米,销售煤炭0.36万吨。现已经完成治理31%。2014年4月11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2014〕9号):“各煤田(煤矿)火区治理企业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因火区治理政策到期,目前该火区项目未治理完成。
  4.乌素社火区。2011年8月18日签订《投资协议书》。甲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乙方: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承诺在乙方客车项目第一辆整车总装下线后60天内以灭火工程形式配置不少于1000万吨的煤炭资源给乙方;〔2011〕0826号《投资协议书》中约定:“以灭火工程形式给乙方配置煤炭资源”。该火区项目未开工治理。
  二、目标要求
  所有未完成火区治理任务的项目,必须于2020年9月底前熄灭火源并及时销号。新增火点(隐患)本着随时发现、及时治理的原则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整改工作按期完成,成立东胜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煤田火区治理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等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解怀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史茂林   区能源局局长
  王生荣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  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  君   区公安分局政委
  许多亿   铜川镇镇长
  张生荣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蔺守忠   区能源局副局长
  王  文   区能源局副局长
  张  海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刘永胜   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四、工作任务及整改措施
  (一)煤矿火区。内蒙古华电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金通煤矿灭火工程,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通煤矿火点隐患治理工程按照应急工程实施紧急灭火的批复》(东政发〔2019〕43号),督促企业按照火点隐患治理方案要求加紧治理,确保2号火区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并销号。
  牵头单位:区能源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铜川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二)煤田火区。由区能源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探部门,对卜亥窑子、杜家圪楞、潮脑梁二区、乌素社火区项目进行勘测鉴定、编制火点治理方案。项目若无火点,由区能源局上报市能源局进行销号。如项目区存在火点隐患,由区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火点治理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治理主体为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或东胜区属国有企业;灭火方式以黄土覆盖碾压、注浆封堵、设置隔离带等为主,治理期间严禁销售剥挖过程中产出的残煤,火点熄灭后要及时恢复生态原貌并验收销号。治理费用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拨款方式解决。区自然资源分局要督促伊政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已挖损部分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牵头单位:区能源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铜川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煤田(煤矿)火区治理是全区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煤田(煤矿)火区治理的既定目标任务。
  (二)规范实施,加快进度。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涉及环评、水保、草原、林地、土地等多项审批,各有关部门和镇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积极担责,主动上手,对上搞好协调、对下搞好服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办理审批手续和土地征用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验收,及时销号。对完成治理任务的火区项目,要本着治理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所有治理项目由区能源局设立专门档案。项目审批、开工、验收等一系列资料要记录齐全、保存完整。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区能源局负责煤矿火区和现有煤田火区治理的行业监管及火区项目的销号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火区项目复垦绿化的技术指导和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申请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推进火区项目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做好相关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铜川镇负责火区治理中矛盾纠纷的处置及属地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火区项目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实行全方位督查。坚决杜绝火区项目治理整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我区煤矿(煤田)火区项目治理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抄送: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