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26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报〔2022〕156号
成文日期 2022-10-1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26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报〔2022〕156号
成文日期 2022-10-1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报东胜区2022年度自然灾害受灾情况的评估报告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0-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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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东胜区极端天气频发,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重影响,生活带来一定困难。灾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受灾地区开展灾情核查、评估、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采取帮扶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我区全年受灾情况汇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一)旱灾

  今年1-6月份以来,东胜区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抗旱形势严峻,据气象部门数据监测,全区为中旱地区,从6月初开始,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实地走访,确定3个镇25个村受旱严重后,及时开通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开展统计上报旱灾灾情。从6月中旬至9月初,历经7次续报,6次实地核查评估灾情。最终确定全区旱灾受灾人口数为7465名农民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416.2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为881.51万元。

  (二)风雹灾害

  7月份,我区遭受了3次小范围的冰雹灾害,造成纺织街道辖区内一户蘑菇种植大棚坍塌、蘑菇绝收,泊尔江海子镇、罕台镇种植的玉米、土豆等作物受损严重,灾害共造成1808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56.08万元。

  (三)洪涝

  8月份,东胜区出现了“8·14”、“8·17”两次大暴雨降雨过程,平均降雨量为69.55mm,城区多处受灾严重,各镇、街道办第一时间通过灾情报送系统向上级部门报送了灾情数据。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灾情核查组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开展灾情核查工作,指导人员疏散,转移。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3875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879.3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损失4319.7万元,公共服务设施损失439.78万元,农业损失46.83万元,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2073.07万元。

  据统计,全区累计受灾人口1314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为8216.9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专项救助资金。发生灾情时,虽然第一时间开展灾情的汇总、核查、上报工作,但是,灾情发生后,救助资金不到位,难以及时开展灾后救助工作。

  二是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不规范。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滞后,灾害信息员都是兼任,并未设立独立职务,同时,存在灾情信息上报不及时等问题,对救灾减灾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缺乏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灾情发生时,只能依靠群众自救,发生灾情时,无法及时开展救灾工作减少损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及时部署安排救灾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灾情上报,着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二是认真查灾核灾,及时上报灾情,每个镇(街道)、村(社区)按照要求设置1-2名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情发生时,及时开展灾情的统计、汇总、核查等工作,确保灾情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

  (二)重视防灾教育培训

  要求各镇、街道办要有计划,安排好防灾减灾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灾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高效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三)加大调查摸排力度

  进一步掌握当前困难群众的需求。摸清底数,把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冬春需救助范围。

  (四)争取资金,减少灾后损失

  灾害发生时,在做好调查统计的同时,积极做好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的汇报,争取灾害救灾资金,以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8        

原文下载:东应急报〔2022〕15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