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6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44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16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东应急发〔2022〕144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国庆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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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二级单位:

  近期,全国疫情呈局部聚集、多点暴发态势,为切实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人员外出返回报备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节日期间离开工作所在地的,须征得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并到办公室备案后做好核酸检测方可外出,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确诊病例报告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外出计划。外出报备务必填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外出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按照表格填报要求详实、详细填写内容,为做好前期流调溯源准备,“到达地”需详细填写到村、社、街坊、小区名称,随行人员根据实际出行人员进行填写。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落实返回报备落地核酸检测工作

  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0号)规定,鄂尔多斯市以外返程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防疫卡口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配合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工作,通过“鄂尔多斯健康宝”弹窗提醒完成后续核酸检测。

  所有鄂尔多斯市以外返回人员务必在返回后报备至管辖社区,若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凡是从有病例旗县市区返回(含途经)鄂尔多斯市人员,务必在返回后报备至管辖社区,积极配合社区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在第1、3、7天进行三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纳入社区管理。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二级单位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管控跨省、跨区域线下会议、活动、培训、演出、会展、演练等活动,能推迟举办的推迟举办。对经评估确需近期举办的(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需向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能线上举办的应线上举办,能缩小规模的缩小规模。

  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10人,并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值班值守人员要加强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空岗、脱岗,不饮酒上岗。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接随听,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联络不畅。

  国庆假期及前后的防控措施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措施。

  

   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外出人员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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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4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