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79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 东安办发〔2020〕93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3/2020-0279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 东安办发〔2020〕93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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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发〔2020〕49号)《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安办发〔2020〕50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近期批示指示要求,及东胜区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用电、用火、用气增加企业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同时冬季,强风、降雪、大雾等各类灾害多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加上临近年末,建筑、煤炭等高风险行业赶进度、抢工期、超强度、超负荷生产运行意愿强烈,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各部门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分析、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各部门要切实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安发〔2020〕3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情况,没有达到要求的,必须尽快查漏补缺、整改提高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工艺装置设施、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管理以及检维修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防静电、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正常运行情况。二是煤炭领域。严厉打击不符合条件的煤矿擅自开采,严防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重点加强供电、通风、通信、防水、提升等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管理三是人员密集场所。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宾馆酒店、文体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强化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坚决清理和打击违规堵塞、侵占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严格各类商业宣传、展销促销活动以及大型集会的审批管理,监督落实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件的发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落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停工工地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道路交通领域。集中开展整治酒驾、超速、超员、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六是冶金工贸领域。针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危险作业场所加强管理,督促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标准。七是民爆领域。将民爆专用运输车辆、民爆物品装卸车和民爆驾乘人员作为重点,加强日常自查,坚决杜绝无证上岗、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违规载人、疲劳超速驾驶、违规野蛮装载等情况。加强库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做好出入库登记。八是特种设备领域。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全面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管理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都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道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突出抓好辖区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煤矿、电力、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监督管理,抓好煤场车辆、装饰装修、广告牌匾安装、吊装作业等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二)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拒不配合整改或者是按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重罚、停产、追责。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请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到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618室(联邦大厦A座6楼)。

  联系人:李帆航,电话0477-5119536。

  

    附件:1.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

            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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