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64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东卫健函〔2022〕275号
成文日期 2022-11-06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64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东卫健函〔2022〕275号
成文日期 2022-11-06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风险区域管控要点的函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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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为在疫情处置中做好风险区域划分,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结合东胜区疫情防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科学划定风险区域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快速转换。一旦发生本土疫情,经过专家研判,要尽早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精准划分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三类风险区,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更新风险等级及管控措施,主动对外发布。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未发生病例的区域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无需划定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1.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为单位划定,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可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2.防控措施。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期间发现新的感染者,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可将原封控区域全部或部分延长封控时间。

  3.解除标准。连续 7 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 7 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连续 3 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

  1.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

  2.防控措施。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3.解除标准。连续 7 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 7 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风险区划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鄂尔多斯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具体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公路、河流、山川等);

  2.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情况、人群聚集情况、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

  3.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工作、活动的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4.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五)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3.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4.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5.解除隔离后核酸检测阳性且持 90 天内新冠感染证明的入境人员。

  、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

  1.区域封闭。安排 24 小时巡逻值守,可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高风险区如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可将区域内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 1 人)。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封控信息和相关安排。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3.人员摸排。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应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了解所有人员使用退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并填写“十大症状”健康监测登记表。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

  5.核酸检测。在实施封控后前 3 天连续开展 3 次检测,第1 天和第 3 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 2 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 24 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开展核酸检测时,要合理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行进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对尚未转运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行动不便的病人和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应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

  6.人员转运。高风险区内人员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7.环境消毒和监测。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由第三方消毒消杀公司或小区物业公司对重点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楼道、电梯、步梯扶手、地面、墙面、窗台、桌子、垃圾桶、公共卫生间、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并评估消毒效果。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8.垃圾分类清运。在区域内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物临时收集点由第三方垃圾处置公司进行垃圾转运。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9.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门队伍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社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高风险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其中红黄码患者指定医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定点救治东胜区人民医院、急难险重救治鄂尔多斯中心医院。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10.心理关爱。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中风险区。

  1.区域管控。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 1 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管控信息和相关安排。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3.人员摸排。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中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应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开展“十大症状”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所有人员购买、使用退热、治疗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

  5.核酸检测。在实施管控后前 3 天连续开展 3 次检测,第1 天和第 3 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 2 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 24 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网格化设置采样点,组织居民有序下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6.人员协查管控。协查专班要综合公共卫生、公安、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协查人员信息至相关社区,社区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 24 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信息闭环。

  7.人员转运。中风险区内人员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启动鄂尔多斯市方舱医院(罕台院区)、东胜区全民健身中心方舱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8.清洁消毒。原则上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重点做好家庭、社区、楼宇等环境卫生工作。对厢式电梯(楼道)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部位开展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工作、活动等场所由区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消毒消杀公司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9.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物临时收集点,做到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理。

  10.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中风险区人员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三)低风险区。

  1.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人员协查管控。收到中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 24 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3.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低风险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等。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避免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