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
为确保东胜区文旅行业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文旅行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系统各二级单位、各文旅经营企业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做好岁末年初、“春节、元宵”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科学安排、合理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聿刚 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董翠香 区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袁 成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东升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文管所所长
成 员:区文旅局全体成员、局属各二级单位全体成员、
各文旅企业负责人
三、检查范围
东胜辖区内所有文旅经营企业
四、检查时间
从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
五、检查内容
系统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和演练。开展文化旅游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抓好安全责任落实,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严格上岗工作规范,严防疫情输入扩散。
各文旅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完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等情况,向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及时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按照“预约、错峰、限量”要求,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人流控制等工作,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提醒游客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设置“1米线”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
A级旅游景区:做好游客的疏导和管控,防止人员瞬间聚集现象发生;对冰雪旅游项目、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施设备、警示标识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有针对性地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提醒游客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保护区、峡谷、河滩等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涉及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A级旅游景区要切实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合作商,与游客签订规范的合同,鼓励游客购买意外保险,加强导游安全教育,做好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行前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应对极端天气、突发自然灾害措施,配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游团的饮食安全。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加大对旅行社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严格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如实告知相关个人的健康信息并出示健康码。
星级饭店:严格检查各类设备维保记录、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及高空悬挂物、各类器物维修保养情况,保障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建立健全接待旅游团队的安全措施,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加工环境卫生、食品采购贮存等进行检查。
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情况,排查私拉乱接电线、采用明火等安全隐患。重拳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净化节日文化市场,积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坚决抵制低俗媚俗庸俗现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