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316 | 主题分类 | 综合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统计局 | 文 号 | 东统字〔2018〕5号 |
成文日期 | 2018-03-29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316 |
主题分类 | 综合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统计局 |
文 号 | 东统字〔2018〕5号 |
成文日期 | 2018-03-29 |
公文时效 |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党办字〔2017〕66号)文件要求,东胜区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深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 “七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自治区、市区两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广场集中宣传、走进企业和居民住户当中调研宣讲、新媒体“东胜统计微讯”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结合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慰问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创建工作的数据统计
各股、办、室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民族问题调研活动,密切关注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东胜区民族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提供统计支持。主动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各项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价,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从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东胜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放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东胜区统计局
2018年3月26日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