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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2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 文  号 东审发〔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2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
文  号 东审发〔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审计报告评优评差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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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股室、中心

为强化质量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在打造标志性审计成果上精准发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报告评优差评分标准现就关于开展2024半年审计报告评优评差评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范围及时间

(一)工作开展范围:2024半年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工作开展时间:2024117日至118

三、工作开展流程

1.请各项目主审于116日下午下班前将审计报告(代拟稿)、研究型审计成果等相关资料至大会议室。

2.各评分人员审计报告评分打分标准(附件2),开展评分工作。

3.评分工作的日程安排及人员分工,按照《2024年上半年参评审计报告汇总表》(附件1)执行。

四、组织实施和时间安排

(一)评分人员。抽调8科室业务骨干,对照审计报告评分标准,逐一对参评审计报告进行评分(本室实施项目除外)。评分人员相应在评分表内列出扣分及加分事项说明。

(二)复核人员。由法规审理与监督检查对参评审计报告扣分及加分事项进行复核。

)经评分人员、复核人员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复核分,在评分表中签名。

(四)法规审理与监督检查汇总形成审计报告评分确认表,呈送审计项目实施科室负责人(主审)进行二次复核,并签字确认。

五、工作要求

室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审计报告及其所需资料法规审理室要组织参评人员集中研究学习审计报告评分标准,统一评口径,一把尺子量到底。评审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明确各自承担的评比职责、分工职责,密切配合,确保评比工作客观公正。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参评审计报告汇总

          2.审计报告评分标准

3.审计报告评分表

4.审计报告评分确认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    

2024115日      

 

原文下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审计报告评优评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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