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6/2023-003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函〔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3-14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6/2023-003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函〔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3-14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3-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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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鄂党发202214号)和《东胜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东依法委发〔2022〕2号)的要求,东胜区人民政府将编制2023年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下简称“立规计划”),现就公开征集立规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除政府规章之外的行政文件。 

    二、建议项目范围 

  (一)拟立项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符合区政府职责权限,根据严控数量、保证质量的总体要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表达人民意愿。 

  (二)对于涉及全局性工作或重大改革,或者对社会影响重大、涉及面广、牵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的行政管理事项,可以提请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对需要列入计划的项目,按要求将文件名称、制定或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设立的主要制度措施和解决的主要问题等予以列明,可初步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拟稿。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29日。 

    四、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的汇总部门是东胜区司法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3年度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附件)后,可连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拟稿及相关法律依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政府门户网站、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留言; 

  2.信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大楼634室; 

  3.电子邮箱:dsqsfjfzs@163.com; 

  4.电话:0477-8381654。 

    区司法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统筹协调各部门报送的立规计划建议项目,拟定2023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附件:2023年度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计划项目表

 

报送单位:                        (盖章)      

文件名称

 

草拟单位

 

会同草拟单位

 

制定主要依据

 

制定或修订

必要性和可行性

 

设立的主要制度措施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实施时间和计划安排

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核

 

提请集体讨论决定

 

是否需要听证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提请集体讨论为必经程序,表格中的实施时间为必填内容,在此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亦应在表格中填写实施时间。

  

  

  

  

  

  

  

  

原文下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