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弘扬司法人的奉献精神,展示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握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项任务艰巨,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工作创造性,增强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荣誉感,推动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责任人,局党组将把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各部门、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平时管理考核之中,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奖惩。
二、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力度
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要准确把握全局总体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坚持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和大局开展宣传,坚持围绕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思想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坚持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重点、热点问题,强化主体宣传。围绕党的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阶段性、突击性、临时性工作,大力宣传工作任务、工作动态、工作成绩和工作经验;要及时和善于跟踪工作热点、发现工作亮点、关注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大力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三、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提高宣传报道工作总体水平
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调整思路、转变观念、整合资源,将宣传报道工作由少数同志负责向全员参与转变,要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努力挖掘新闻资源,寻找新闻线索,及时报送重要工作举措、重大主题活动、重要典型经验等稿件。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宣传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日常宣传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宣传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切实履职。
四、完善制度措施,积极促进宣传报道工作上台阶
(一)组建宣传队伍。建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宣传工作。
组 长:王 铭 区司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苏 娜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 星 办公室主任
乔保卫 督查室主任
成 员:高 慧 刘春燕 魏 敏 甄 莉 焦 娇
马慧敏 王怡文 杨子煊 张钧茜
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汇总、把关、上报。督查室负责监督、通报。从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挑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水平的同志为信息员,组建宣传报道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推荐1名信息员于3月1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信息员负责及时做好各自重要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促进宣传报道工作再上台阶。
(二)严格稿件审查。对各类稿件实行审查制度。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必须坚持正面报道、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虚假报道。对于报送的稿件,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核把关,保证报道内容客观真实、体现主流;对外宣传的重要稿件,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对因宣传不当、虚假报道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每月上报不少于两条高质量信息,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信息员每月至少上报一条高质量信息。
(三)做好基础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务信息的报送由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报送信息政治部负责,工作信息向外媒、上级报送由宣教室、信息监控指挥中心负责。各科室、各司法所、各二级单位平时要做好在各媒体(包括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上稿稿件的统计、登记工作,建立宣传报道登记册,并适时上报统计结果,以便局办公室掌握全局的上稿数量。办公室也要及时做好稿件统计登记工作,并定期通报刊稿情况。加强与信息员和媒体记者的联系,积极约稿、组稿,提高宣传报道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宣传报道工作尽快出成绩、上水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