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人民团体,各企业: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宣传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18年8月3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七五”普法规划
执行情况中期检查方案
2018年是“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确保“七五”普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工作安排,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检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推进法治东胜建设,加快依法治区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对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寻找解决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内容
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是“七五”普法规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农牧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单位”、“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网络”、“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参见方案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考核评估细则》)。
(二)检查范围
1、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检查
镇、街道办事处“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每个镇、街道办事处抽查所属1个村(社区)或学校和驻地企业。
2、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检查
抽查区直属机关8-10个行政执法部门。
四、步骤和方法
(一)基本步骤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8月31至9月5日)。按照区“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自检自查,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形成自查材料报普法办。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9月6日至9月12日)。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将适时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查找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为总结迎检阶段(9月13日—9月30日)。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迎接自治区、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二)主要方法
检查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实地走访考察、情况反馈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五、基本要求
此次迎检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结合考核细则,根据本单位对应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是“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要求,组织好这次“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2、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纳入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组织好这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依照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和检查,对不符合检查标准之处,要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和发现典型,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依法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考核评估细则(镇、街道)
附件: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考核评估细则(区直部门等)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