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5179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17〕52号
成文日期 2017-03-2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5179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发〔2017〕52号
成文日期 2017-03-28
公文时效
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7-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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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单位、各司法所、各办公室: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党办字〔201450号)的文件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志明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王 铭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秀芬    区司法局副局长

              苏 娜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光情    区司法局基层业务办公室主任

          高 慧    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主任

          韩 炜    区社区矫正领导管理大队大队长

          郭永胜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婷婷    区律师公证管理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康振国担任。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各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督导检查全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负责与区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事宜;负责抓好日常的督促、检查、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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