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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6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报〔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07-06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6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司法局
文  号 东司报〔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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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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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政府办:

  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东改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体制改革的通知》以及《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我局于2021年1月份草拟完成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月4日经司法局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3月18日,该方案向东胜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区委办进行征求意见。5月25日由分管副区长进行专题会议研究。目前,该方案正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中,此项工作东胜区司法局正在积极推进中。常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落实上的对接协调。 

  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的问题,经与原承担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核对,目前,均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因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尚未印发,待上级政府印发后,将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落实举措。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 

  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了《东胜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对各相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进行调查统计、梳理汇总,将27个部门的105项营商环境评价事项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范围,进一步压实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责任。大力营造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宣传对象从粗放转向精准。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普法工作规划,重点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干部职工上法治课,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和“美丽东胜”客户端等平台,强化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四、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东胜区司法局成立了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和专题讨论。 

  (二)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组织排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7个科室、15个司法所、二级单位同步排查是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每季度末填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统计表》,将排查活动走深走实,做到全维度无死角。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东胜区司法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市司法局“一把手”与区司法局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环节干部与普通干部谈等,通过4轮多方位深层次的谈话,对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情况掌握全面。 

  (三)强化学习效果,“一把手”带头学习。“一把手”领学“三个规定”相关政策,会后动员全体干部通过自学的方式对学习内容深入反复学习,做到入心入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列入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计划,使领导干部、全体干警和律师正确认识“三个规定”,引起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类学习、测试10次。 

  (四)开展专项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东胜区司法局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东胜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介绍口袋书》开展线下集中宣传;结合“法律服务大篷车”,以15个司法所为阵地,辐射性开展宣传,在局机关、各个司法所的宣传阵地上制作16块东胜区司法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展板以及若干块“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展板,在东胜区百余个村、社区开展推进式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东胜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多次宣传并解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线上宣传,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运用“4+1”法律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对“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及举措进行宣传,为司法行政系统全员执行“三个规定”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持续深入联系点开展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及政法干警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深入联系点81次。为方便群众监督,在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举报箱,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477-8339138。 

  (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司法行政行业风清气正。东胜区司法局制定了《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制度》,通过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制度机制,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拉紧了警戒线,建高了隔离墙。 

  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 

  (一)筑牢政治忠诚,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制定下发《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11次。中央第四督导组下沉督导鄂尔多斯市后,及时召开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共认领14条问题(13条共性问题和1条个性问题),制定37项具体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围绕车俊组长提出的“四点体会”开展研讨交流1次。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班子直接责任,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联系点制度》,由5个领导班子成员包联15个司法所,每周带队下沉检查指导。对问题较突出的司法所由主要领导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截至目前,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聚焦三项教育,学习贯穿教育整顿始终。一是按照导向清晰、重点突出的原则,聚焦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对标“三看”要求,对照《方案》《指印》,通过查阅局机关和各司法所档案、抽考应知应会知识和检查学习记录等方式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一把手”讲党课1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测试4次、政治教育22次、警示教育13次、英模教育5次、党史学习教育24次、研讨5次、撰写研讨材料、心得体会906篇,为109名干部发放必读书目545本,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切实实现全员覆盖。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制定《东胜区司法局干部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等内容和“四项教育”列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全警“讲政治”行动。建立干部政治轮训机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政治培训,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轮训,鼓励环节干部积极参与政治轮训,实现学习教育长效常态。 

  (三)全面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先后召开5次思想发动大会、主要领导深度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2次;发放《致全体政法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加强“家警”双向沟通,鼓励干警卸下思想包袱,主动交代问题。自上而下,分层次、分批次开展“点穴式”谈心谈话5轮,共谈话504人次,谈心谈话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全警再自查”,以“自查从宽”引导,以“被查从严”倒逼,促使广大干警如实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自觉检视自身问题。目前,在“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浓厚氛围下,55名在职在编干警填报率100%,离退休3年内的其他政法干警1名、不占编的10名同志也主动填报。报告问题人数由32人增至39人,主动报告问题数由43个增至61个。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针对局班子、党支部班子、基层司法所党支部班子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17个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切实打牢查纠整改思想基础。用好举报电话、微信平台和座谈会,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收集意见建议15条,梳理为5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刀刃向内,扎实推进组织查处。针对干警自查自纠梳理出的相关问题,局党组成立复核专班,会同区纪检委进行二次核查。专班人员分别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法院对填报问题的66名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共计202人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及刑事案件情况进行大数据排查。7起社矫前调查评估存在超期评估。对6名干部和1名律师给予组织处理。1名所长由区纪委予以立案调查,于5月31日作出党内警告处分。2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组组长说明问题,1名给予诫勉谈话,上交违规超标所得,1名纪委正在核查中。 

  (五)务求实效,加快线索核查核办。针对317名社区矫正人员和537名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入户走访排查245次,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尚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组建队伍教育整顿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有机衔接工作专班,对扫黑除恶和煤炭领域专项整治涉及3名政法干警的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制定《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包案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党组书记包案制度。目前,暂未收到自治区第九督导组、市司法局和区政法委转办的线索。 

  (六)精准施策,全面加强顽疾整治。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七个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针对自治区汇编的19个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三个规定”问题再梳理、再排查。建立法院、检察院离职后在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台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核查问题台账,修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日常监管。开展“三问”入户调查活动,对查摆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宣传不够等3个顽瘴痼疾和群众反映强烈律师存在调取证据难等4个多发性、顽固性问题,一体纳入整治范围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现全部整改完毕,已报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针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拟定36项制度,加大建章立制力度。 

  (七)加强转化,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始终坚持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体现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一核两翼百点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集中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超市、24小时自助公共法律服务厅、1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法治惠民“4+1”党员先锋服务团,“法律集市”等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教育整顿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183余次,“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3期,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50余人次。排查矛盾隐患17起,化解矛盾5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办理诉讼类案件43件,非诉类案件180件。公证处创新推出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机关党员帮扶团为1名困难调解当事人、2名法律援助对象、3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