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49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东市监函〔2025〕41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349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东市监函〔2025〕41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标准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资料来源: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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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实 

  施,检查比例不低于10%。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应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20256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查对象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计量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商品条码使用检查,共抽取70户企业。 

  三、抽查内容 

  各所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采取实地核查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证照情况,原辅材料进货验货、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台账记录情况,生产企业要查看生产条件、环境是否变更等,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产品信息标识,查看是否存在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证照情况,查看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时的条件,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合格供方清单,主要原料是否在合格供方采购,企业获证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是否实施出厂检验,是否逐批检验,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中的项目、数据与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要求是否符合等。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准予生产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等。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质量监督,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列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 

  (四)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着力整治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以下问题: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套改原有检验检测报告信息,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照规定办理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未执行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未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法律地位、检测场所、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体系运行等未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检测设备数量与出具检测报告数量不匹配;授权签字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或工作经历不真实;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五)计量监督检查。一是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是否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2.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的行为;3.是否存在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的行为;4.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三是能效水效监督检查。检查列入目录的产品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水效标识,观察产品是否粘贴水效标识。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是否符合《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一是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1.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2.团体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3.团体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二是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1.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2.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3.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4.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七)商品条码使用检查。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的,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1.食品、农副食品、酒、饮料、茶、烟草制品;2.种子、农药、肥料、饲料、日用化学品;3.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医药、保健品;4.纺织服装、皮革制品、纸制品、工艺美术品。 

   四、抽查结果处理 

  (一)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具体检查人员应在现场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的检查资料录入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向执法局移送。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强化失信惩戒。要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室提供相关业务知识指导,各所在随机抽查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向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室咨询。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抽查执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安排搞好本次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所在抽查工作中,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严肃纪律,文明执法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主动接受被查单位和社会的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计量标准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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