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93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东市监联席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93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东市监联席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公文时效 |
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效防止和纠正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的做法,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学习。
鄂尔多斯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9月1日
东胜区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预防政策制定机关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示应当客观、公正、全面,坚持问题导向,将案例公示的警示教育作用最大化。
第三条 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的筛选、复核和公示工作。
第四条 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应当从以下案例中选择:
(一)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例;
(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
(三)其他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第五条 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发现的案例,认为符合第四条要求的,应当及时向鄂尔多斯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第六条 公示采取以下方式:
(一)由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采用发文、召开会议等形式予以通报;
(二)在官方公众号等平台上向公众公开。
第七条 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基本事实;
(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的处理情況;
(三)当事人的整改情况;
(四)案例评析等其他应当公示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公示制度》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