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54/2023-0019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检察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东人社发〔2023〕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54/2023-0019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检察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东人社发〔2023〕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内蒙古高路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
工作制的批复
内蒙古高路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你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动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内蒙古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8〕112号)第一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职工以年为周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收费410人,指挥调度监控78人,共计488人。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集中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职工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
(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职工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系指职工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职工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职工因自身的生理需要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你公司要将本批复意见在单位内公示,明确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种及人员,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要结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工作和休息制度,向全体职工公布,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休息休假权利,并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具体工作和休息制度、劳动报酬等内容在集体合同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你公司可以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本次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6日止,到期如需继续实行,必须重新申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东人社发(2023)37号 关于内蒙古高路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