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印发《东胜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方案》的通知
东胜区各煤矿企业、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开展煤矿“电子封条”推广建设的通知》(矿安综〔2021〕55 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52 号)要求,东胜区能源局制定了《东胜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步骤、标准,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1年12月4日
东胜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方案
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工作,实现在册煤矿联网监测“全覆盖”,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开展煤矿“电子封条”推广建设的通知》(矿安综〔2021〕55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852号)要求,结合东胜区煤矿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2年3月底前,完成东胜区所有在册煤矿“电子封条”的建设和联网,实现在线监管“全覆盖”。通过在煤矿关键地点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等设备,利用智能化视频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测分析矿井出入井人员、人数变化及煤矿生产作业状态等情况,及时发现煤矿异常动态,自动生成、推送报警信息,数据通过自治区中转平台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管平台,实现全天候远程监测,保障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煤炭供需持续偏紧。为完成好煤炭保供这一项紧迫的民生大事和政治任务,东胜区各煤矿企业陆续进行了产能核增。东胜区能源局将切实加强核增产能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避免煤矿盲目逐利、抢产量、赶进度组织生产,涉及核增产能的20处煤矿要提高思想认识,参照“不放心”煤矿的建设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加快“电子封条”的建设并实现联网监测。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东胜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东胜区能源局成立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茂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海军 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在东胜区能源局信息综合室设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调度各煤矿企业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汇总形成东胜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进度台账并按时上报。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矿长具体负责,抽调业务骨干,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电子封条”建设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排基本情况。
2021年11 月 4 日-11月15日,东胜区能源局信息综合室负责对停产整顿、长期关停及其他“不放心”煤矿“的调研摸底工作;
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责任人。
(二)完成设备安装和联网接入。
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5日,各煤矿企业要对照“煤矿电子封条建设技术指导书(试行)”、“煤矿电子封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进度、测试和验收工作,积极履行采购、招投标等程序,完成前期筹备工作;
2021年1月5日-2022年2月5日,各煤矿企业要完成矿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同步开展联网工作。煤矿将分析结果通过煤矿现有到自治区的互联网 VPN 链路连接自治区中转平台,通过自治区中转平台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管平台。完成全部在册煤矿“电子封条”系统建设和联网,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督查和验收。
东胜区能源局信息综合室将会同东胜区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监管中队对煤矿企业“电子封条”建设进度开展不定期督导与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进度推进“电子封条”建设工作的煤矿,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乃至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电子封条”项目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各煤矿要进行积极开展自主测试,2022年2月底前,东胜区能源局将配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对所有煤矿开展“电子封条”建设项目初验工作,指导开展远程测试和现场检查三个步骤进一步规范煤矿“电子封条”建设项目并联网接入全国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