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报送《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缓慢的整改方案》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现将《关于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缓慢的整改方案》随文上报,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2017年10月17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牧业局 2017年10月17日印发
东胜区农牧业局龙头企业与农牧民
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缓慢的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巡视反馈整改要求,加快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升我区农牧业现代化、产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东胜区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5家,其中:国家级1家、自治区级15家、市级39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牧业产业化加工企业达到88家,实现销售收入414亿元。累计登记注册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34家,培育和规范区级以上农牧民示范合作社9家,投资总额约9253万元,入社成员约1200余户,直接间接带动农牧户近5000户。其中:国家级合作社1家,市级合作社2家、区级合作社6家。
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龙头企业作为利益联结的主体,总体规模偏小,资金实力弱、抗风险和创新能力不足,带动农牧户增收能力不强。大型的龙头企业为数很少,多数处于较松散的利益联结关系。第二,农牧户种养殖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不能保质保量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材料。农民种养殖业的产品在数量、质量和价格方面与龙头企业的要求不相对应,再加上农民对利益联结的模式认识不够,导致自销产品数量较多,多数农民的农畜产品不供应给龙头企业。部分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缺乏诚信履约意识。在原料供应充足时,个别企业存在压价收购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现象;在农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较高时,农牧民存在不履约、将产品高价卖给其他企业的现象。第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松散,运行不规范。部分合作社主要以争取项目资金为主,管理松散、运行不规范,组织带动农牧民的作用不明显,与龙头企业联结的桥梁作用发挥的不好。第四,农牧业发展资金短缺。金融信贷的支持力度不够,资金不足,信贷融资等困难。
二、整改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巡视整改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遵照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及《东胜区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接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重点围绕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缓慢,确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意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与农牧民建立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一)总结典型经验,创新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模式。重点围绕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流转聘用型、返租倒包型六种模式,加快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
1.股份合作型。鼓励农牧民以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良种等要素入股合作社,采取按股分红和二次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牧民分享到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这种类型是劳动联合基础上的资本联合,农民既参加劳动,又集资入股,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农民与企业联股连心,通过股权的投入来体现增值收益。
2.订单合同型。在农牧业生产之前,由农牧民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交售产品的品质、数量、时限、收购价格以及龙头企业承诺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农牧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按合同要求收购农畜产品,通过产销有效对接,既解决了农牧民的卖难问题,又解决了企业原料短缺问题,促进了农牧民与企业互利共赢。
3.服务协作型。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资产作为抵押贷款,通过合作社或直接发放给农牧民,用于扩大种养规模,增加科技投入。引导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优势,通过统一施肥(饲料)、统一植保(防疫)、统一科学管理,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农牧民发挥种养技能优势,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农畜产品。龙头企业可采取“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牧户”(或专业协会+农户)的运作模式带动周边农牧户共同发展,通过签订合同,指导农牧民建设标准化种养设施,同时向农牧民提供贴息贷款等无偿服务,最终以保护价格收购农牧民的农畜产品,通过金融和技术协作,密切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
4.流转聘用型。农牧民将土地草牧场流转给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可通过土地草牧场流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农牧民成为龙头企业产业工人并从事农牧业生产劳动,从而获得稳定收入。支持农牧民通过土地草牧场流转和返聘务工的方式,同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提高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密切企业与农牧民之间的关系。
5.价格保护型。农畜产品价格稳定,不仅是农牧民的期盼,也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要通过政府确定最低保护收购价,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敞开收购,切实解决农牧民“卖难”的问题,保护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获得稳定收益。政府按照最低保护收购价高于市场平均差价时,差价部分给予龙头企业政策性补贴。
6.返租倒包型。由农村集体以一定数量的租金从农牧民手中将荒沙、荒地的使用权返租回来,通过土地治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或是某种良种或技术的应用,再倒包给龙头企业经营,密切企业与农牧民间的利益联结。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夯实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基础。围绕羊绒产业、林沙产业、乳产业、肉产业、休闲旅游、市场物流体系建设等几大优势主导产业,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原料基地的建设,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销售和社会化服务,创新业态、做活流通,进一步提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企利益联结关系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三)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升农畜产品的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集群集聚进行标准化、规模化清洁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型升级步伐,围绕鄂尔多斯草原经济品牌,打造绿色、无公害农畜产品,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扎紧利益联结纽带。通过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与社会团体采取农牧户自办、农企联办等多种形式发展合作组织,协调龙头企业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利益关系。
(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4〉30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办发〔2015〕20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牧民参与龙头企业基地建设、项目发展的有效形式,使农牧民与龙头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构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紧密联结的长效机制。整合各涉农资金,鼓励引导规模较大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型、价格保护型、订单合同型、流转聘用型、服务协作型等利益联结模式,形成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双赢。
(六)完善奖惩机制,构建诚信体系。完善订单农牧业诚信管理制度、提高订单农牧业履约率;继续推行涉农涉牧合同示范文本,强化订单、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农企双方合法权益;建立龙头企业诚信档案和“红黑榜”对外公示制度,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建立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和农牧民等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体系。对利益联结强、带农增收多、诚信履约好的龙头企业,在龙头企业监测评定、评优表彰、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严重失信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不再给予项目扶持、信贷担保等进行惩戒。
(七)农牧业产业化带动农牧民增收效果。由于东胜区农村人口大量减少,留存人口大部分为老龄化人口,导致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数据缺乏代表性,所以,统计局于2010年将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取消,因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无法计算,东胜区农牧业局只提供农牧业产业化带动农牧民增收情况。
截至目前,东胜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2家,其中:国家级1家、自治区级15家、市级39家、区级47家,其中有57家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联结率达到49.35%;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牧业产业化加工企业达到88家,实现销售收入414亿元。累计登记注册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34家,培育和规范区级以上农牧民示范合作社9家,其中:国家级合作社1家,市级合作社2家、区级合作社6家。投资总额约9253万元,入社成员约1200余户。农牧民直接带动东胜区农牧户4341户9116人,带动农牧民人均增收3806元,带动率49.35%,其中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民2777户5831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民人均增收5951元。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牧业局成立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完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紧密联结的长效机制,把利益联结机制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典型引路,逐步推开。认真总结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抓龙头引领,树典型示范,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调动龙头企业和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确保把利益联结机制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注重督查,及时整改。农牧业局将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整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推进。
附件:
1.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典型材料
(1)三产融合发展创新农企利益联结(内蒙古羊绒交易中心)
(2)亿利资源沙漠生态产业扶贫汇报(亿利资源集团)
(3)精准扶贫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鄂尔多斯市昕农养殖有限公司)
2.2017年东胜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