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印发《生态安全屏障
建设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东胜区关于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将《东胜区农牧业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2017年7月7日
东胜区农牧业局生态安全屏障
建设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把筑牢我国北方中央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针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具体任务及整改措施:
(一)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生态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认真实施好京津风沙源二期治理工程,确保工程建设效益。
牵头领导:王晔
责任单位:区草原工作站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天然林禁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遗鸥湿地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整改措施:出台《东胜区禁牧工作管理办法》,加大禁牧宣传力度,继续坚定不移的执行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继续加大禁休牧督查力度。
牵头领导:王晔
责任单位:区草原监理所、区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建立健全草原保护长效机制,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开展草原执法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破坏草原案件,严厉打击偷牧行为,严禁破坏草原行为发生。
整改措施:加快草原确权登记工作进度,加强“数字草原”建设。严格执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增强草原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
牵头领导:王晔
责任单位:区草原监理所、区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对全市草原破坏面积3.88万亩涉及案件所查处情况 “回头看”。
整改措施:东胜区涉及三户企业,农牧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项目管理、建立台账推进、实行挂账销号;于2018年6月30日前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
牵头领导:王晔
责任单位:区草原监理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推广农牧业减量化和清洁化生产方式。改善基础地力,提高耕地质量。
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效较少化肥不合理使用。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从源头治理农用地膜残留。
牵头领导:杨永飞
责任单位: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的开展遗鸥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放牧行为。
整改措施:出台《东胜区禁牧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禁牧休牧和草蓄平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牵头领导:王晔
责任单位:区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远 区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永飞 区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晔 区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陈元晓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武 慧 区草原工作站站长
王 勇 区草原监理所所长
赵兴荣 区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整改落实调度会,就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研究讨论,提出切实可行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实行周调度制度,各二级单位每周上报整改进度情况,由办公室汇总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二级单位要定期督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及时督办、加快整改。各分管领导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适时进行督查,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