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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53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胜区农牧业局 文  号 东农牧报〔2017〕59号
成文日期 2017-07-27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53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胜区农牧业局
文  号 东农牧报〔2017〕59号
成文日期 2017-07-27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国道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工程项目使用草原的初审意见
资料来源:东胜区农牧业局 发布日期:2017-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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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关于国道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

(查干)段改线工程项目使用草原的初审意见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为缓解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压力,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添漫梁村、枳机塔村、常青村、神山村;罕台镇罕台村、撖家塔村、九成功村,建设国道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2013903号)批准备案,同意开工建设。项目拟征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添漫梁村、枳机塔村、常青村、神山村;罕台镇罕台村、撖家塔村、九成功村天然草原123.5787公顷(折合1853.6805亩),人工草地0.6108公顷(折合9.162亩),合计:124.1895公顷(折合1862.8425亩)项目区周边为天然草原(非基本草原),属于温性典型草原类、平原丘陵草原亚类,主要植物种有针茅、杂类草等。植被盖度60%,产草45-80公斤(干草),属于三等六级草地。该地区植被稀疏,植物耐践踏,项目建设对草原生态、动植物多样性和当地农牧业生产没有大的影响。该项目使用的草原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添漫梁村、枳机塔村、常青村、神山村;罕台镇罕台村、撖家塔村、九成功村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未发放《草原所有权证》该草原全年禁牧,生态环境较好,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东政发〔2014180号)等有关规定和当地的实际情况,该草原每亩补偿6000元,共计补偿1117.7055万元。目前,补偿款已全部补偿到位。

经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初审及现场勘验,该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已对该公司作出查处。该项目使用草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使用草原权属清晰,建设单位与草原所有者签订了补偿协议,草原补偿费已全部到位,项目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我局原则上同意上报,请市农牧业局予以复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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