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印发
《2017年东胜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1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31号)文件精神,为逐步培训建立一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队伍,积极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化解承包经营纠纷,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仲裁员队伍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农村基本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调解仲裁员素质、增强纠纷调处能力为核心,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群众依赖的调解仲裁员队伍为主要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为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提供重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调解仲裁员素质明显提高。对在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及各镇调解员至少全部轮训一次。通过培训使调解仲裁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处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切实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能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队伍,确保各镇、村都有的调解员都接受过正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培训。
(二)调解仲裁培训实现制度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每年都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费用保障等,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员培训上岗、在岗继续教育制度。做好仲裁员、调解员日常管理及培训,推进调解仲裁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形成持续培训的长效机制。
(三)调解仲裁工作实现规范化。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受理、庭审、调解、裁决等活动,不断提高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四)纠纷调处能力显著增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得到公正及时有效化解,仲裁裁决得到较好执行,调解仲裁在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充会发挥主渠道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培训对象为仲裁员、各镇调解人员、仲裁办工作人员。要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抓好仲裁师资骨干人员培训,为仲裁员培训提供师资保障;重点抓好仲裁员培训,全面提高纠纷调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仲裁委员会及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培训,提高对仲裁工作的指导服务能力;以强化仲裁业务为重点,开展仲裁工作人员培训;抓好乡村调解人员培训,提高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力
(二) 培训内容
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培训: 一是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调解仲裁员自身有关制度的培训。具体包括《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及工作性质、任务、原则、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 二是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纠纷调解仲裁有关的法律政策培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庭审技巧、调解技巧、仲裁法律文书制作等仲裁实务操作能力培训。通过经验传授、以老带新、一事一议、仲裁观摩、参观见学、案例分析、模拟开庭等方式,培养仲裁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四是职业道德培训。加强仲裁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仲裁人员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仲裁为民的思想。根据仲裁员队伍实际,着力培养仲裁人员严守仲裁秘密、严格遵守规定的纪律观念及崇尚正义,主持公道的公正形象。
(三)培训形式
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结合培训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骨干师资培训与调解仲裁员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省内外学习考察相结合、仲裁理论与实践案例讨论相结合。采用集中授课、案例教学、模拟仲裁、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应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四) 培训管理
培训工作将严格执行“一个标准、四项制度”的全国调解仲裁员培训管理制度。一个标准即统一培训标准,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培训大纲及建立的考试题库,开展标准化培训和考核。四项制度即一是仲裁员聘任制度。仲裁委员会要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加强对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 二是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本级基础培训后,区仲裁办组织相关仲裁员参加上级仲裁员培训班,通过自治区组织的培训考试后,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三是仲裁员考核制度。仲裁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各镇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区仲裁办负责制定全区调解仲裁员培训计划,组织调解仲裁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我区持证仲裁员信息库等; 各镇要组织本辖区调解员积极参加统一培训,建立本镇调解员信息库等。
(二)落实经费,强化培训
区仲裁办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52条规定,积极协调争取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培训所需的基本条件建设,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注重调解仲裁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建立一支满足调解仲裁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仲裁培训信息交流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和资源共享,提高仲裁培训水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