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718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文  号 东农牧函〔2018〕27号
成文日期 2018-03-0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718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文  号 东农牧函〔2018〕27号
成文日期 2018-03-07
公文时效
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发布日期:2018-03-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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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农牧业局关于做好2018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早部署、早行动、抓质量,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卫生安全,现将全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时间安排

春防集中免疫工作定于2018310日起,2018331日前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春季是多种传染病的多发季节,今年温度回升快,各乡镇动监站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按照“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保质保量完成春防集中免疫工作。同时完善应急预备机制,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各基层站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基层动监站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做法,业务部门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做好动物免疫工作,力争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具体要求如下:

(一)春防开展之前要对全区所有存栏的畜禽进行普查,做好畜禽存栏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免疫台账,积极指导养殖户做好防疫工作。

(二)强化宣传,确保工作进度。通过到户走访、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春季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知识、村级防疫人员如何实施强制免疫和广大农户应主动接受免疫等方面的宣传,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三)根据我区动物疫病发生及流行情况,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情排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排查和疫情报告,重点要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畜禽养殖集中等地区监测。

(四)规范免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免疫接种时要严格按照免疫操作规程进行,认真填写免疫户口簿和免疫台账,做到规范完整;免疫接种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个人手部、鞋底消毒及环境消毒。

(五)加强春防疫苗的管理与使用。生物药品管理必须固定专人,坚持每日人工测温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建立健全生物药品的入库、发放、报损登记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防疫人员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管理。

(六)在春季集中免疫的同时也要做好消毒灭源工作,要求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消毒灭源档案,对普查消毒的单位、时间、面积、使用的消毒药品种类和浓度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确保消毒灭源工作落到实处。

(七)为保证春防工作落到实处,区疫控中心抽调人员成立了防疫工作督查组,将对全区的春季防疫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并协调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防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包虫病防治工作

在开展春季防疫工作的同时也开展犬只包虫病防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如下:

(一)驱虫范围

东胜辖区内所有养殖户所养的犬只。

(二)驱虫方法

给犬只内服:空腹10小时以上给药,一次量,每1kg体重,犬5mg20kg体重服用吡喹酮咀嚼片1片;服用吡喹酮片后,要求犬只在5天之内要限制其活动范围;为避免驱虫后排出的虫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犬的粪便要及时进行焚烧及无害化处理。

(三)上半年驱虫时间

第一次驱虫时间:310-320

第二次驱虫时间:410-420

第三次驱虫时间:510-520

上半年分三次开展犬只包虫病防治工作,犬首次服用吡喹酮咀嚼片后,每间隔一个月继续服用吡喹酮咀嚼片连续服用三次,并做好驱虫记录。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集中免疫开始前,及时开展疫苗的小范围安全试验,并将试验报告于315日前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免疫开始后,免疫进度实行周报制,各基层动监站每周三将免疫进度报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按要求做好苗源反应死亡牲畜的现场记录工作,每周上报死亡数量(包括流产数量),春防结束后上报相关材料,如发生一次性死亡3头牛以上或猪、羊5/只以上情况,要立即电话上报情况并保存死亡动物尸体,自治区将派人现场核对。

包虫病在每次驱虫完成后认真将所有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每次驱完虫后将结果上报区疫控中心,525日将三次驱虫的综合总结上报区疫控中心。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周报、小范围试验、春防总结、包虫病数据和总结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春防免疫和包虫病的统计上报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业局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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