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0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函〔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2-1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0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东胜区农牧局
文  号 东农牧函〔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2-1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报送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农牧局 发布日期:2022-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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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关于报送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1〕440号)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东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做好今后东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准备工作,现就东胜区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规划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此次规划要求新增高标准农田和以前年度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并重,建成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不仅要规划建设规模,还要加强建后管护 。

2.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要求综合考虑水资源、耕地资源、电力配套、农民积极性等各种因素,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不能出现项目重叠或与其它规划相冲突等问题。

3.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合理安排“田、土、林、路、水、电、技、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把规划建设任务按年度落实到村、社、具体地块,建立项目储备库,为及时申报项目做好准备。

4.此次上报的规划将作为东胜区编制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关系到今后东胜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各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核实所报规划项目,充分进行研究、论证,确保上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5.请各镇以正式文件于2022年3月1日前上报。

 

附件:东胜区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农牧局

                             2022218

原文下载:东农牧函(2022)18号(关于报送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