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59/2022-0259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7-26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59/2022-0259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7-26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细则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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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细则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东胜区教育体育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中随机抽查工作指东胜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根据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东胜区教育体育局监管的学校幼儿园、体育经营场所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第二条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体育经营场所和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第三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  随机抽查对象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五条  执法检查人员通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六条  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学校幼儿园、体育经营场所和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第七条  检查方式可依法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

  随机抽查工作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检查工作结束后20日内要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  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遵守保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东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事项清单库(qrt).xls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xls
检查对象名录库.xls
东胜区教体局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工作计划.xlsx
原文下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细则.doc
东胜区教体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
原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