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201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发改委 | 文 号 | 东发改联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201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发改委 |
文 号 | 东发改联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公文时效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鄂东双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东胜区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
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东胜区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至6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对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检查内容
(一)发改委检查内容: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抽查;1.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检查。
2.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检查。
3.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抽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牵头部门及时组织相关联合抽查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根据实际各抽取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参与检查,对机构实施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机构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督促指导相关联合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联合抽查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原文下载:2024年东胜区粮食质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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