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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74/2022-024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东发改发〔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1-2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74/2022-024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东发改发〔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1-2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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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发〔2021〕5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各科室及二级单位: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完成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工作重出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第任四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整改任务责任的安排部署,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实现质的提升。
 
二、整改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发改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在巡视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直面问题、正视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反思不足、严肃彻底整改,不断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二)精准落实整改任务。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发改委党组照单全收,将与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动担当,各领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台账式管理”和“对账销号”机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做到不见底不放过,不彻底不罢休。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注重强化统筹兼顾。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扩大整改成果。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项基础工程、战略举措,主动对标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认真梳理査找制度缺失、程序缺失、服务缺失、职责缺失等问题,统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三、整改任务
 
(一)发改委牵头任务
 
1、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产业引导不足、政策支持不够”问题。
 
鄂尔多斯民营经济虽然高质量发展特征凸显,但中小型民营企业普遍发展迷茫、找不准方向,民营科技型企业因产业政策支持不够举步维艰。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市级制定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加大督查调度力度,为民营经济创造优质发展环境。(发改委)二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继续组织认定和培养一批“战略专一化、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中小企业,力争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工信局)三是增加与企业对接的对接频次,增加走访调研企业次数,切实解决部门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工信局)四是深入研究“科技兴蒙政策”,全面对接科技创新主体,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支持。(工信局)五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共享科技领域企业信息,积极帮助企业项目申报中央、自治区、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工信局)六是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自治区、市里举办的科技领域各类专题培训。(工信局)
 
牵头领导:白海宽
 
责任领导:吴东升
 
责任科室:产业科、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
 
2、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同质低端竞争激烈、社会面管理压力加大”问题。
 
社会面管理压力,主要集中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方面。督查发现,民营企业对高质量发展普遍存在认识误区,多数民营企业在过去高增长期急于铺摊子、上规模,造成负债高、形象差、违法率高等,但对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要求认识模糊,严重缺乏攻坚克难意识,甚至把金融普惠政策纾困解难作为唯一希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工信局)二是利用“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通过归集金融、发改、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领域信息数据,运用大数据共享模式为银行和中小微企业搭建桥梁,切实解决金融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融资对接成功率。(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金融办、税务局)三是通过政策宣传、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企业创新升级、转型优化,改变企业同质化、低端化竞争。(发改委、金融办)四是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社保减免有关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通过“部级转移平台”,实现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全国联网办理。(税务局)五是建立减免税费全流程辅导机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推广开展电子税务网上办理退税业务,推进减免办理“一次都不跑”。(税务局)
 
牵头领导:白海宽
 
责任领导:吴东升
 
责任科室:办公室、产业科、固投室、农牧室、社会室、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
 
(二)配合牵头任务
 
1、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政策学习宣传贯彻向基层不够深入”问题。
 
相当多的基层干部和民营企业负责人,根本不了解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基层职能部门环节干部对落实民营经济26条相关职责,或普遍不知情,或局部了解,整体把握和系统学习不够。个别部门相关负责人甚至说,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没有落到最基层,是因为没有从上到下层层转发文件。说明运用综合手段、借助媒体和各种阵地进行宣传,特别是进社区、入企业,还停留在工作表面层次,是落实效率和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学习调度指导。二是将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融入日常形势政策宣讲内容,利用网上课堂、学习讲堂深入企业、部门、社区分众化宣讲。三是利用街路沿线、出入口电子屏及户外宣传等形式,对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四是运用媒体融合成果及新媒体有事,统筹线上线下宣传,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组织集中采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区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相关举措、成效,进一步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牵头领导:白海宽
 
责任领导:吴东升
 
责任科室:办公室、产业室、信用中心、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3月1日   
 
2、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对民营经济发展重视不够”问题
 
督查调取部分盟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时,要求提供本区域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民营经济与支柱特色产业配套发展情况、民营经济对地方经济增长贡献率、高质量发展企业代表,以及今年以来日均新增和注销民营主体、将是民营企业存量数据等,都没有及时拿出完整情况分析;也没有把民营经济从非公经济中分离出来单独分析。督查分析认为,地方对民营经济发展底数不清,反映出施策针对性不强、产业指导不够,根上还是重视程度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转变思想认识,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民营经济和其他经济形势都是平等市场主体的观念。二是广泛深入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和困难。三是建立民营经济诉求建议征集反馈机制,通过网上征集、信息直报等方式,广泛征求民营市场主体办事过程中的度堵点和民营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四是及时开展民营经济统计分析,按月、季度发布相关数据。五是开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僵尸企业存量统计监测。动态统计日新增和注销、月新增和注销情况,并按月形成情况分析报告。
 
牵头领导:白海宽
 
责任领导:吴东升
 
责任科室:产业室、固投室、农牧室、社会室、信用中心、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
 
3、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积极性不高”问题。
 
以鄂尔多斯市为例,今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同比下降19.2%,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对转型升级情绪低落、扩大生产信心不足、高质量发展前景不明等。说明在落实体系中,地方对民营经济指导协调服务推进力度不够,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困难问题还不够切合实际,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任缺乏具体针对性等。
 
整改措施:一是待全市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细则出台后,制定配套方案,从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相关权益。二是出台《关心关爱民营企业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尊重民营企业的氛围,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三是从品牌、技术人才、资金、市场、质量标准等方面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四是建立完善县处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协会和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智慧东胜重点项目联动云平台”功能,深入落实重点项目集中联动审批机制,强化审批服务和跟踪联动保障,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牵头领导:白海宽
 
责任领导:吴东升
 
责任科室:产业室、固投室、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发改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发改委营商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联络、督促检查、日常运转等工作。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各相关科室整体联动的整改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科室,明确整改任务的具体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结束一件、及时评估一件,评估合格一件,及时销号一件。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科室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发改工作有序开展。在整改过程中,突出整改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东胜区发改委关于自治区党委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东胜区发改委落实自治区第四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
 
2021年1月29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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