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3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17〕24号)工作部署安排,2017年 6月是全国第 16个安全生产月,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和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第十三次论坛创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我街道制订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思路
活动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三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宣传政策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有利环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内容
1.认真开展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社区、村在六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居民、单位员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全名公共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每年的6月16日固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安排,各社区、村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城市燃气、安全用电、应急救援、消防、森林防火、电梯使用、交通、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区安监局的安排,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公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厂区、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栏、贴出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调整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海荣 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春 幸福街道政法委书记
成 员:张文进 幸福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
乔 治 幸福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干事
汪 磊 东方社区书记
秦 帆 普惠社区书记
刘 岿 闻莺社区书记
解 峰 惠民社区书记
白二梅 和谐社区书记
刘慧杰 和顺社区书记
刘 平 格舍壕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张文进担任,具体负责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各社区、辖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工作
各社区、村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实现安全生产。
六、加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社区、村都要在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安全教育手册,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
各社区、村要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形式,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注重总结。
八、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