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83/2020-034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幸政发〔2020〕12 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83/2020-034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幸政发〔2020〕12 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5 |
公文时效 |

东幸政发〔2020〕12 号 签发人:王永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市、区各项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要求和鼠疫“五早一就地”的防控策略,为全面做好街道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要做好精准科学的防控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鼠疫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精准施策、精细防控,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二是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各村、社区、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持续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实施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做好信息共享,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辖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调整幸福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李 军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永平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侯海军 人大工委主任
李 波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赵彦杰 纪工委书记
韩瑞峰 党工委宣传委员
杨占兵 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郝 雯 组织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永杰 办事处副主任
陈 敏 办事处副主任
李晓刚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冰 党政办负责人
秦 帆 城管办负责人
韩华维 党建办负责人
白二梅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田清霞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 瑞 东方社区党支部书记
白伟楠 和顺社区党支部书记
乌日娜 和谐社区党支部书记
解 峰 惠民社区党支部书记
折海军 普惠社区党支部书记
撖 慧 闻莺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 平 格舍壕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清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辖区疫情防控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控、应急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监督管理6个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控工作组
组 长:王永平
副组长:陈 敏、李晓刚
成 员:田清霞、郝嘉奇、范宇峰及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
1.发动社会力量,以村、社区为单位对从重点地区及境外返回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人员信息,对于疫区返回人员或密切接触者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做好隔离或移交指定医疗机构处置。
2.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单位。
(二)应急工作保障组:
组 长: 侯海军 李 波
成 员: 白二梅、张文进、孟根花、郭雅芳及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疫情防控突发性事件的稳控和处置。
(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组长: 杨占兵
成员: 秦 帆、杨 柳、乔治及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
1.负责居民小区的地下室、楼梯过道、污水管井、地下车库
等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消灭卫生死角。
2.联合各村、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楼道及公共场所灭鼠、灭蚤、隔离圈内消毒工作。
3.负责清理城乡结合部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积存垃
圾、塑料袋和沿村公路、村道沿线散落的垃圾,治理生活垃圾乱
堆乱放问题。
(四)新闻宣传工作组
组 长:韩瑞峰
成 员:韩花维、张建杰、闫霞及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
1.广泛开展新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防护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引导群众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疑似染病或死亡
野生动物警示教育。
3.加强新闻宣传的管理和引导,积极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信息,保持正确舆论导向。
4.负责街道辖区疫情防控情况对外信息发布。
5.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五)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郝 雯
成 员:王 冰、王 欣、郭爱英、王艳霞
工作职责:
负责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针对疫情确定亟需的设备、药品、个人防护物资等确定采购项目,简化程序,及时进行采购。
(六)监督管理工作组
组 长:赵彦杰
成 员:王 洪、张增田
工作职责:
1.负责对街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2.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村、社区、办公室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措施
(一)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根据各地区应急响应级别和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进一步细化实化街道各项防控措施。
(二)及时接收防控指挥部推送数据,强化防控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充分发动辖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志愿者、辖区商户、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等积极参与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常态化防控格局。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原则,深化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居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重点人员管理和境外返乡人员的信息摸排、跟踪以及隔离期满后的居家隔离督导等工作,切实把村、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着力提高村、社区防控信息化水平,做到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开展鼠疫疫情监测,全面搜寻鼠情、蚤情动态,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结合创城与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除四害工作。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辖区环境清洁,联系消杀公司定期消毒灭菌,彻底消除四害孳生繁殖场所,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社区、村要加强舆论引导,依规依程序及时客观准确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利用发放宣传单张、制作宣传版块、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及网络信息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介,科学宣传新冠肺炎和鼠疫疫情防护知识,提醒广大居民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相关物资保障。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为疫情防控工作筹备人员防护口罩、测温枪、消毒消杀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所需物品,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序开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成立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防控方案,切实做好统筹安排、协调调度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形成工作合力。街道各办公室、社区、村等成员之间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推进联防联控工作,切实织密疫情防控网,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充分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官方消息,做好居民群信息的发布,引导居民不传谣不信谣,不断加强居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和防范意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街道纪工委和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对辖区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并将督查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附件:幸福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应急预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幸福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和应急处置,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应急工作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政府领导、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通力协作,群防群控;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果断处置;早期发现,及时诊治,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发生突发疫情后,街道协助各相关部门查找病源,迅速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警机制
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沟通,掌握境外及国内各类风险地区情况,并迅速反馈到社区,各社区要加强对输入和往来人员提前做好排查摸底及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原则,由网格员迅速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在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疫情指挥办公室汇报,作好应急防控各项工作。
防控预警电话:
0477-8112810(办事处社会事务办电话)
0477-8112811(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应急处置
(一) 疫情监控与报告
各社区、村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发生疫情后,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有关规定,通过疫情报告体系按规定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联系医疗机构处置或隔离疑似人员。疫情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例数及死亡数,临床症状和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社区、村和个人及联系方式等。任何社区、村或个人发现本预案规定的可疑疫情时,都应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疫情。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在处理暴发疫情时,自疫情确认至解除封锁,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信息发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鼠疫疫情需上报卫生部门发布,或经其授权后统一向社会发布,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不利后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疫情应急处置
各社区、村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鼓励社区、村居民参与防控活动。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发挥街道(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队伍的合力,提高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发动社区、村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鼠疫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四)病例与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理
各社区、村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要完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增强风险意识和报告责任意识。
1.病例发现
⑴社区、村等基层相关组织或用工单位要及时报告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其它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并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⑵加强密切接触者健康监测,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并采样检测。
⑶开展并强化对均无症状感染者的复查排查、检测监测工作。主动检测的重点人员和情形包括: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主动检测;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主动检测;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主动检测;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检测;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复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⑷零售药店要对购买退热、止咳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名登记,异常信息及时向社区和辖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社区进行主动核查
⑸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排查发现力度。学校(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养老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集体单位和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等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症状者,指定专人按规定及时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2.应急处理
⑴发布上级疫情指挥部发出的预警等级。
⑵压实属地责任。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应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扛起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研判疫情,严格按照“乙类甲管”和检疫传染病管理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和输入。
⑶做足人员队伍和防控物资的准备。加强社区、村防控人员队伍建设以及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要保证应急队伍人员迅速开展疫情处置的能力。
⑷宣传教育。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特别是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公众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的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
⑸加强单位内部防控。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疫情防护、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三强”,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控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⑹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凡持有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在第一入区点进行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当管控措施发生调整时,按照区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管控措施执行。
⑺单位员工突发体温异常人员应急处置:①单位员工突发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5℃),第一信息人立即向社区、村书记或社会事务办主任报告,同时发热人员做好就地隔离措施并等待下一步处置措施;②工作人员接到报告,第一时间做好信息登记,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上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转运等相关配合工作;③指定专人及时跟踪就诊者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④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排除就诊者新冠肺炎等疫情后,就诊者凭医院诊断证明居家常规治疗;⑤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就诊者新冠肺炎或诊断为疑似病例,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单位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就诊者及陪护者不得返回单位。单位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来单位开展相关场所隔离封闭终末消毒和单位内有关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单位做好其他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工作,直至隔离期结束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持街道党工委统一对防控工作进行领导,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等防控应急机制。明确各分管领导为包联社区、村第一责任人,各社区、村书记为本社区、村直接责任人,针对疫情坚持实行每日定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突发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确保做到及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二)强化健康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范疫情的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健康、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预防疫病的传播,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镁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餐、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实现由要我防疫向我要防疫转变。
(三)抓好源头控制,清理卫生死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四)落实应急值班,做好情况上报。切实执行关于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实行领导班子带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按照区疾控防控工作要求前上报防控情况,重要情况一事一报,确保及时掌握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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