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3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民政发〔2024〕1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3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民政发〔2024〕1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公文时效 |

各科室、村、社区::
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本街道情况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各科室、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相关职能,由办事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总 指 挥:孙胜林 民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王彦博 民族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 员:尚奇志 民族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 宇 民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翠平 民族街道纪工委书记
吴智斌 民族街道宣传委员
康芝硕 民族街道组织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扎娜玛 民族街道副主任
李俊义 民族街道城管办主任
李成龙 民族街道党政办主任
乌 兰 民族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吴晓江 民族街道平安建设办主任
杨 磊 民族街道基层党的建设办主任
张继仙 民族街道平安建设办副主任
刘慧杰 民族街道陈家渠社区书记
郭 伟 民族街道新建社区书记
李昱鹏 民族街道苏力德社区书记
李良东 民族街道乌兰社区书记
赵雅竹 民族街道永兴社区书记
张红霞 民族街道阿吉奈社区书记
刘奋琴 民族街道碾盘梁村书记
民族街道应急分队全体成员、全体护林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办李俊义兼任。指挥部下设火场指挥组、火灾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三、职责任务
(一)火场指挥组
组 长:孙胜林 民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俊义 民族街道城管办主任
田 蓉 民族街道城管办干事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组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东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火灾救援组
组 长:王彦博 民族街道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防火应急分队全体成员、全体护林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召集各扑火队员报到,明确进入火场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吴智斌 民族街道宣传委员
成 员:杨 磊 民族街道党建办主任
裴建红 民族街道党建办干事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吴智斌 民族街道宣传委员
成 员:李成龙 民族街道党政办主任
张 新 民族街道党政办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的接收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划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两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初级预案:失火范围在13亩以内,且失火范围内无树木。紧急预案:失火范围在13亩以上,或失火范围在13亩以内,但失火范围内有树木。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方式
初级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后15分钟内必须报告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并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启动初级预案后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人员必须全员到岗,各村、社区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必须全员到岗,全体护林员聚集待令。视情况办事处分管领导会商主要领导进行上报。
紧急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后5分钟内必须报告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并由总指挥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启动紧急预案后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人员必须全员到岗,各村、社区由负责人组织全体集合,街道应急分队、全体护林员到位。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东胜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增援。视情况办事处分管领导会商主要领导进行上报。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全街道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居民的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三)扑火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民族街道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必须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一)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街道指挥部配合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植。
(五)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社区为单位,定期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防火意识。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一)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二)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10.东民政发(2024)10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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