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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2/2022-014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交政发〔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4-0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22/2022-014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交政发〔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4-0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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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村(社区):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分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具体如下:

  一、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国权 (交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春明 交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柴二焕 (交通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刘兰荣 交通街道平安建设办干事)  

  孙  霞 (交通街道吉劳庆社区书记)  

  贺  龙 (交通街道航空社区书记)  

  蔺  婷 (交通街道新社区书记)

  边  磊 (交通街道城庆社区书记)

  魏  君 (交通街道锦绣社区书记)

  杨  菁 (交通街道祥和社区书记)

  张  宇 (交通街道健康社区书记   

  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杨春明同志兼任,街道平安建设办协助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刘兰荣,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和业务相关工作。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77-8105337。)

  二、主要工作任务

  在街道党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全街道消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 《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社区、辖区企业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辖区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六)监督社区、辖区企业单位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主要职责

  (一)消防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街道的消防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具体负责人,协助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街道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健全街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度,明确职责,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或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谢天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职能部门村社区干部网格化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五)针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系统、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实施常态化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同时通过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七)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组织综治、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火灾防范措施。

  (八)负责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九)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辖区遇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负责组织或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及事故处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