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5/2022-027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2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5/2022-027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2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0 |
公文时效 |

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罕台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罕台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推动罕台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我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以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饭馆、小吃店等公共场所为重点,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燃气重大安全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三、整治方式
按企业自查和专班复查进行:
(一)企业自查
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别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其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所有燃气企业和商业用户要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明确不能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企业自查要于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专班复查
各村社区要结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复查,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复查,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的企业,以及未列入自查隐患清单、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约谈、高限处罚、责令关停、吊销执照等措施。复查工作应当于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进行全链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整治,逐项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排查工作着重严督细查,全程留痕。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入户宣传和提醒,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同时,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
各村社区于每月(8月至10月)6日、21日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见附件),10月2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罕台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徐静,18647785195,电子邮箱:540201480@qq.com。
附件:罕台镇“百日行动”整治进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罕台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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