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43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文  号 东诃办发〔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1-14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43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文  号 东诃办发〔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1-14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诃额伦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疫情预防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发布日期:2021-0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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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社区:

  现将《诃额伦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工作应急预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4

 

  诃额伦街道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工作应急预案   

  2020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办理事情规范》、《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件分级

  按照发生病例数、波及规模及是否本地感染病例等情况,将事件分为四级。 

  第一级:我辖区周边地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 

  第二级:我辖区发现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 

  第三级:我辖区发现本地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 

  第四级:我辖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

  五、工作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六、成立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新冠肺炎疫情及鼠疫防控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审定、报送;负责各类会议的准备、通知及文件整理工作;负责与区疫情和鼠疫防控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负责监督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后勤保障组

  组长:屈飞(街道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王旭升、岳刚刘江龙

  职责: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满足疫情防控应急需求。

  2.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等方面事宜,协助安排防控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

  (二)疾病防控指导组

  组长:杜海霞(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徐丽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严二美、魏婕、梅、徐丽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

  职责:

  1.制定和修订疫情相关预案、工作方案等,牵头做好培训指导;

  2.指导各社区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心理援助、疫苗接种等工作,督查督办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指导辖区疫情检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疫情动态等重要情况;

  4.收集、整理、分析疫情防控信息,做好疫情研判和评估,提出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策略、措施等有关建议;

  5.承担卫健委、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管控工作组

  组  长:刘云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平安建设办、赵浩宇、各社区书记、主任、

         司法所付博、天骄路派出所肖华、诃额伦派出所张立生、幸福派出所杜志强

  职  责:

  1.负责辖区需要隔离人员的管控及常态化社会管控工作,对接政法委及派出所;

  2.负责疫情发生地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

     3.协助做好交通卡口管控工作;

  4.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

  5.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稳定风险隐患,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滋扰破坏,严厉打击、及时查处涉疫涉医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及时查找推送管控对象信息;

  7.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8.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舆论组

  组长:辛  苗(街道宣传委员)

  成员:杨帅

  职责:

  1. 负责对街道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

  2. 跟踪境内舆情,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加强舆情管控,正确引导舆论;

  3. 组织开展重要会议、活动和重大政策、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4.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防护知识,积极向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导检查工作组

  组  长:边  疆(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裴  娜、霍  燕

  职  责:负责对工作组、街道各科室及各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信息管理与报告 

  负责收集辖区内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并上报区政府和主管部门。

  卫健委联系电话:3149116

  属地派出所联系电话,天骄路派出所史永柱:13947763555;幸福街派出所周永光:13948771968;诃额伦派出所张东宾:15134809700。

  八、综合控制办法

  1.在一定规模内实施消毒、灭鼠、杀虫等卫生处置,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动态,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2.向相邻街道通报疫情情况,澄清疫情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加强人群预防。对重点人群预防投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控制后、解除疫区隔离前,必要时对疫区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4.发动群众,建立疫情报告网,联系卫生部门做好疫区内群众的检诊检疫事情。 

  5.开展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6.储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防护器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的各项准备。

  7.必要时按程序报批,实施疫区封锁等出格管制办法。

  九、疫情报告

  (一)疫情报告范围

      1.初诊为病人和原因不明的发热、咽痛、乏力等症状。

  (二)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诃额伦街道全体领导及干部

  (三)疫情报告的时限、方法和程序

  发现疑似病人时,应在最短时间之内以最快方式向区政府、区疾控中心报告。街道全体领导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报告传染病病人情况和隔离治疗等情况。万正路港过往人员体温监测、身份信息情况等。于每日下午3点前打电话将相关信息报告街道。

      十、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 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十一、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十二、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十三、毗邻地区的应急反应

  发生疫情地区要及时向毗邻地区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已采取的措施。

  与发生疫情相毗邻的地区,应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主动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十四、解除疫区封锁

  1.疫区处理工作已按规定完成,经调查疫区内无感染人员或疑似感染人员;

  2.室内外卫生达到要求;

  3.最后一例患者经疫区处理后9天,再无新发病人;

  达到上述标准后,经原决定疫区封锁的单位批准,方可宣布解除封锁,并报上级卫生部门备案。

  十五、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诃额伦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2021114日印发

东诃办发〔202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