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141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 文 号 | 东诃办发〔2021〕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141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
文 号 | 东诃办发〔2021〕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公文时效 |

各科室、各社区:
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3号,下称《标准》)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4号)文件要求,2021年,将对鄂尔多斯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进行复审,东胜区作为核心城区将接受检查。为全面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各项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胜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爱发〔2021〕14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方针,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工作步骤、任务及责任单位
复审工作主要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市貌、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八个方面,各社区、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合作,全面落实工作举措和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要素达标。
(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阶段(3月31日-4月15日)
召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会,部署工作,细化任务。各社区、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限,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群众团体组织作用,迅速掀起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高潮,使广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从行动上积极参与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氛围。
(二)集中攻坚、全面提升阶段(4月16日—6月15日)
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工作台账,逐一分析研究,逐条逐项抓落实,切实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健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并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评比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并发挥作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各社区、各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底稿留存完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照片或签到表讲稿等资料留存完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 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全面落实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聚焦餐厅、网吧、棋牌室等重点场所推行控烟联合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3.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16)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无乱扔、乱吐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装饰,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等,基本无乱踢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城市主要街道无店外设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残缺等。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有物业小区院内、阴阳台屋顶、楼道内保持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清运设备全面实现密闭化,城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容器整洁,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4.环境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AQI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或 API(空气污染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5.重点场所卫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 100%。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街道积极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孳生地清理及消杀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B级要求。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三)巩固保持、接受复审阶段(6月16日-9月30日)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持续巩固工作成果。街道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防止工作滑坡,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接受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牢固树立全街道“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公众平台、居民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在全街道上下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重点要在社区居民小区、活动室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复审宣传,要在建筑工地外立面整治、重点立面整治、迎街围挡整治工程中加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鄂尔多斯”等宣传内容。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成立工作机构,细化任务目标,查摆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实施。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并将复审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不力、影响复审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同时,要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整治。一是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社区、城乡结合部及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二是抓好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更新完善各种设施,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清洁。三是抓好“五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卫生集中整治,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规范整顿不达标的单位和“五小”行业。四是抓好居民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
附件:1、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
导小组。
2、东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任务分解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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