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47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文  号 东诃办发〔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4-07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47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文  号 东诃办发〔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4-07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发布日期:2022-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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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诃额伦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2022年46


诃额伦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集中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危险化学品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我街道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厅发〔2020]6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紧盯关键环节,全面调动各方力量,通过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街道、社区和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巩固提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保持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治理重点

通过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居民住宅楼周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够、产业集中度高、生产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设备设施老化、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快实施危化企业改造,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严控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市级、区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危化企业(加油站、天然气站、建材厂、汽车修理厂)、个人微小单位(烟花爆竹经销店)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督促危化企业进一步完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超限、联锁报警装置、有条件的企业应安装紧急停车系统,通过实施自动化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对不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高耗能、重污染,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条件没有保障的企业,要通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对照本方案,积极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2022年4月中旬前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2022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让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群众知晓专项治理行动这项重要工作,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营造氛围、形成整治声势。要第一时间在各类媒体、平台公布专项整治的举报电话,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排查治理报送工作,每月22日前将有关治理情况书面报街道平安建设办。

东诃办发〔2022〕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