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0日
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秋季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将于8月举行,同时《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将于9月6日至17日在我市召开。按照《东胜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东安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依据,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各行(领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
三、检查时间
从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10月30日结束。
四、检查重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商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敬老院、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小区地下积水、墙皮脱落、危房、危墙、临建、彩钢房、小区电梯等重点部位和场所。
五、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二是设立党组织的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及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四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五是企业是否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是企业是否按照行业标准足额配备安全费用,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并管好用好安全费用。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三是“三项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情况;五是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二是企业是否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组织演练;三是事故报告情况;四是企业是否认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预防活动。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一是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情况;三是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台账,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企业是否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五是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六是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7、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落实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等级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8、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岗带班情况。
9、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是否按时接入监控视频和检测数据,利用手持执法终端开展自查自检自纠情况。
10、“一企一档”建立情况,是否按照行业标准梳理收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
11、标准化建设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二)居民区安全隐患需排查内容
1、全面排查小区地下积水的部位,发现隐患能整改的现场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街道安监办。
2、认真排查小区墙皮脱落的部位,对墙皮脱落的部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上报房管局和建设局。
3、加大居民区危房、危墙、临建、彩钢房、地下室的排查,危房、临建、彩钢房和地下室里有无人员居住,是否使用明火,是否规范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大居民区车库、仓库的排查力度,检查有无易燃易爆或违禁物品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开展居民区电梯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针对安装电梯的小区逐一进行检查,将每一部电梯的运行情况登记造成,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和质检部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开展五小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7、对各建设工地进行逐一排查,加大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力度,同时对未复工的建筑工程开展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8、重点对市场上流动小商贩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小型餐饮市场所使用超期瓶、报废瓶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大居民区非法违法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摸排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使用、储存、倒灌、分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成立公园街道办事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苏 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 群 街道宣传委员
邬小燕 办事处副主任
裴 军 办事处副主任
刘丽峰 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明 街道综治办主任
杨永珍 办事处计育办主任
成 员:张 婧 街道党政办主任
高彩萍 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郝玉华 街道城管办主任
李玉芳 街道安监办主任
白光军 街道司法所所长
高彩梅 街道宣教室主任
赵志忠 育才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 桃 园林社区党支部书记
乔春磊 通顺社区党支部书记
赵 兵 前进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 艳 民生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增益 红波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裴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玉芳同志担任。
七、工作要求
1、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重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排除,确保安全生产。
3、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办事处,确保安全生产不留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4、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居民区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为了及时掌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各社区要每日3:30前将本社区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上报办事处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