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
2018年,我街道将继续全面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创建工作,为顺利完成创建目标,提高我街道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工作水平,根据市区两级汉语委文件精神和内蒙古汉语委的督导细则,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2日
公园街道汉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好地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根据市区两级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切实加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街道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有利于增进交流、保障社会协调运转,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学校引领、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注重均衡发展、整体推进,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对照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街道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广泛发动,积极参与,以机关单位、社区、学校等为重点,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街道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做到依法治“语”。每年开展“推普月”、经典诵读、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社会用字检查整改等活动。
三、经费保障
为保证语言文字规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入”的原则,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
1.组织召开公园街道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街道动员会,贯彻学习相关文件和工作精神。
2.组织全街道群众参与,学习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实施阶段
1.常规性、多渠道开展汉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宣传活动。
2.结合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和各类特殊纪念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说、唱、写等多形式群众性活动。
3.组织开展多层面的语言文字相关培训。对街道政府机关人员及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等相关培训。
4.领导小组对全街道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检查指导,特别是针对街道机关公文、户外广告、招牌中的文字使用进行规范化检查并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街道把汉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各科室、社区的年度综合考评中,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办公室要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科室、社区。
2.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等要做到以普通话为主要和首选工作用语,重点面向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人群(尤其是窗口人员、青壮年、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普通话推广工作。
3.街道机关、学校、公共服务窗口用字做到规范,其他各企事业单位、社区、主要街路、建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广告、店招等公示性用字做到基本规范;汉语拼音、外文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