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为了做好2021年防汛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街道办事处按照东住建发〔2021〕22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街道安全渡汛,特制定我街道办事处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目的
根据东胜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为更好地做好2021年防汛工作,使汛情处于可控制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公园街道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辖区内突发性汛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汛情地点包括:辖区内棚改片区、辖区内危旧房屋、辖区内低洼内涝区、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辖区内在建工地。
三、组织机构
(一)防汛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许 亮(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温永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邬小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国华(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折智云(街道武装部部长)
刘丽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群(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裴 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江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王 东(人武部副部长)
高治强(民生社区书记)
赵亚丽(育才社区书记)
张增益(红波社区书记)
杨 桃(园林社区书记)
乔春磊 (通顺社区书记)
柴 源(前进社区书记)
下设防汛指挥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8391562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
2、汛前组织力量对辖区的各类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状况、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设施及抢险队伍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措施。
3、汛情报告除执行正常的统计上报规定外,一般汛情报街道防汛办公室,较大汛情报至区及市防汛办公室。
四、防汛抢险队
队 长:杨 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队 员:许 亮(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国华(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折智云(街道武装部部长)
裴 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东(人武部副部长)
高治强(民生社区书记)
张增益(红波社区书记)
杨 桃(园林社区书记)
乔春磊 (通顺社区书记)
王梓轩(街道司法所所长)
吴海军(街道城管干事)
苏 硕(街道平安建设干事)
苏双鑫(街道党政干事)
李凤亭(红波社区干部)
王智勇(纪检干事)
李国平(园林社区干部)
五、防汛值班制度
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由主要领导安排专人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汛情以便有效应对。主汛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同时要务必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接到汛情报告要及时逐级上报至区防汛指挥部。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核实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上报。
3.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灾害信息,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七、应急保障
1.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社区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街道防汛办联系。事发地社区应迅速调集辖区内资源和力量,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防汛抢险队根据实际需要由街道防汛办统一调配。
2.出现洪涝灾害后,街道防汛办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前线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3.出现洪涝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将鄂尔多斯广场作为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八、物资储备
根据防汛需要我街道认真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街道共储备编织袋5000条,发电机4台,沙子5吨,铁锹40把,汽油抽水机4台,小型电动抽水机4台,救灾帐篷6顶,救生衣30件,雨鞋48双,雨衣48套,应急手电筒12个,救生衣30套,救生圈10个,救生杆2根,救生绳索2根,橡胶皮划艇(4人)2艇。
保管负责人:王东
联系电话:1373487818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9日
抄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