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82/2022-032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纺办字〔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9-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82/2022-032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文  号 东纺办字〔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9-30
公文时效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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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建管〔2021〕122号)《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鄂垃圾分类办〔2022〕1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东垃圾分类办〔202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目标任务

  纺织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35个成型小区:

  便民社区包括8个小区:馨雅如、阳光水岸、金园小区、水保小区、碧朗园翠朗园、伊欢南区、鑫磊佳苑、鄂绒公寓楼

  三台基社区包括3个小区:鄂绒三栋楼、鄂绒五栋楼、金鹰万佳

  南湖社区包括7个小区:好佳明苑、滨河佳苑、君泰华府、大磊小区、好佳明苑移民小区、西川小区、滨河佳苑公寓

  曙光社区包括8个小区:奥林花园A区、奥林花园B区、天誉国宝、滨河名邸、华研水岸国际、华研水岸华城、水岸公馆、华研观湖公寓

  兴业社区包括9个小区:天誉丽景湾、华研生活小区、白领公寓1.2.3号楼、白领公寓6号楼、白领华庭、东赫星城、水岸金湾、白领公寓4号楼公寓、白领瑞嘉

  到2022年底,纺织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35个成型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以上,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框架。进一步完善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3年底,5个社区基本建立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5%以上。

  到2024年底,5个社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到2025年底,5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街道层面由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成立分类专班,各社区书记每月在会上汇报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所遇到的难点,专班小组研究各社区针对难点的解决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成效评估制度并有效执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并有效执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并有效实施。各社区要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本方案以下列出的各专项任务均需各社区负责推进并持续落实,以下各任务中不再列出。

  )加强分类投放管理

  1.合理布置分类投放设施

  街道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 T 19095-2019)、《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和《鄂尔多斯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2020年版)》,合理确定分类类别,在区别“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的细化和增加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废弃大型家电等)、快递包装废弃物、废旧电池、塑料垃圾等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2.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居住区、由单位负责;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负责;超市、体育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由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场所,由建设单位负责;公路、城市道路等附属设施,由清扫保洁单位负责;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社区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分类投放知识;按照分类标准和实际需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收集容器、设施,并保持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完好、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劝阻或者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城管执法局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各社区要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对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属地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工作,每月定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密切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节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社区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积极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街道配合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配合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街道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副组长召集,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各社区要按照组建工作专班的要求,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到各工作小组专职开展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进一步完善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形成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  

  (三)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路径,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生活垃圾分类由引

导、鼓励逐步过渡至强制分类。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30日

原文下载: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