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357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办发〔2023〕6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357
主题分类 综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办发〔2023〕6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胜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专班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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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3〕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东胜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史雪松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郝  亮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生荣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张  勇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成  员:刘世文  罕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海  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袁志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明英  区农牧局局长
  吕  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晓龙  区能源局局长
  李海平  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刘  霞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党组成员
  李  瑞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生荣同志兼任。
  同时,工作专班下设自然资源工作组、生态环境工作组2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内、外业核查和相关资料、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
  (一)自然资源工作组
  组  长:刘  霞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党组成员
  成  员:温  彪  罕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冯志刚  泊尔江海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马富强  区农牧局副局长
  张惠成  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包宝荣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杜  伟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耕地保护室主任
  李云龙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调查监测室主任
  联络员:包宝荣(13789670450)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开展自然资源方面勘界定标内、外业核查和相关资料、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
  (二)生态环境工作组
  组  长:李  瑞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成  员:温  彪  罕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冯志刚  泊尔江海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马富强  区农牧局副局长
  张惠成  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满  怡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付  蓉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生态保护室主任
  联络员:付  蓉(15044755500)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开展生态环境方面勘界定标内、外业核查和相关资料、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专班组长或副组长定期主持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配合,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等工作顺利完成。
  东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解散,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6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胜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专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