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市民:财产性收入是第一增长点
2008-08-05 09:53:56 来源:

郝亚男

  提起“财产性收入”,很多人都不懂这个专业术语的含义,但提到“银行存款、股票、出租房屋”大家就会明白,所谓财产性收人就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人。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人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人、财产增值收益等。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居民家庭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也越来越多。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上半年东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03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79元,增长85.8%,增幅位居各项居民收入之首,超过占家庭收入主体地位的工薪收入的增幅68.2个百分点,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第一增长点。

  笔者在调查了解中发现,东胜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有以下特点:

  财产性收入高出全市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037元,超出全市平均水平447元。全部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10.1%,超出全市平均比例3.5个百分点。上半年,占调查户20%的高收入户所拥有的财产性收入是20%低收入户的25倍,差距较大。

  利息收入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一大特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投资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居民把手中的闲钱放在典当行等民间融资机构获取利息收入,这也是近两年居民家庭增收的重点。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利息收入达到417元,同比增长27.7%,占家庭财产性收入的40.3%,成为家庭财产性收入的最大项。

  出租房屋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三成。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升温,投资房地产获取租金收入已成为部分居民家庭理财的重要方式。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的出租房为19套,去年同期仅为12套,同比增长58.3%。经济发展促进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人数猛增,房屋出租率大大提高,价格看好,多数房屋都要求一次性交半年或一年租金。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507元,同比增长32.3%,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31.0%。

  股息红利收入和保险收益继续体现。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来自股息红利与保险收益所得的收入为236元,同比增长38.4%。主要原因:一是我区几大企业集团经济效益良好,定期向职工发放股息与红利,这项收入较稳定,同时也是企业职工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二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被股市财富所吸引,拿出手中的钱购买股票。三是部分居民选择购买储蓄性保险,近几年的保险产品也在逐渐推陈出新,定期可获利分红,居民家庭的保险收益较为可观。

  基于以上原因,我区居民家庭现如今的资产组合,已由过去单一的银行存款,正逐步被股票、保险、基金等更多金融资产组合所取代,这些投资成为部分居民家庭财富增长的最直接来源。

 

 
主办: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_Mail:dsweb@126.com 电话:0477-8380554
ICP备案号: 蒙ICP备05005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