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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讯 (通讯员赵强)东胜纪检委积极探索“阳光信访”的新路子,通过四项举措,有效的公开了信访案件办理过程,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预防了越级访、集体访、重复信访。 受理告知,给信访群众一块“指示牌”。东胜纪检委、监察局将《关于处理群众实名举报办法(试行)》、《关于奖励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向信访人进行公开。受理告知中,把信访举报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信访程序向信访人进一步公开。 “双向承诺”,给信访群众一张“明白卡”。对信访人双向承诺,即纪检监察机关向信访人承诺实事求是调查处理信访人所反应的问题和按期答复信访人,信访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承诺反映问题属实和在承诺的期限内不越级信访等。 调查过程公开,给信访群众一张“监督卡”。在调查前,采取约见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深入了解案情线索,并要求信访人将掌握的问题及时全面反映;在调查过程中,与信访人见面,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吸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后,与信访双方当事人见面,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农村财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调查结束后,分别向信访双方当事人通报有关情况,对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接受信访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 公开处理结果,给群众一颗定心丸。 东胜纪检委适时召开有区纪委领导、镇(办事处)领导、村委会干部和信访双方当事人参加的信访问题调查处理反馈会,工作人员反馈调查处理结果,针对群众信访的问题,一一进行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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