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全面普及农村十二年教育工作方案
2008-03-14 16:54:08 来源: 东胜区教育局

为加大对农村学生的资助力度,使其能够与城里学生同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经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区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从2007年秋季起,对东胜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面实施普及十二年教育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面普及农村十二年教育工作,成立东胜区全面普及农村十二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广源  副区长

副组长:高占胜  区教体局局长

  员:刘向东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文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贺海云  区教体局副局长

   区教体局副局长

   区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玉霞(区教体局基教办主任)担任。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使普及农村十二年教育政策家喻户晓。要通过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的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区委、政府对农村学生接受十二年教育的关怀与重视,提高农村户籍学生家长的思想认识,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家长共同完成普及农村十二年教育的合力,为普及农村十二年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完善十二年基础教育。全面实施农村十二年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长、社会、学校等各方面协调配合,同时还必须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适应。特别是在教育资源上要为实施十二年教育创造条件。根据以往没有高中的情况,2007年春季我区整体接收了东联现代中学,形成了十二年教育的系统教育资源,为全面实施农村十二年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增班降线提高农村户籍学生高中教育的普及程度。根据我区高中教育的实际情况,自2007年秋季起在东联现代中学增办两个高中班,高中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东胜区农村户籍考生,以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户籍学生接受高中教育的普及率。

(四)新建职业高中扩大农村户籍学生的就学途径。2007年我区将新建一所职业高中以扩大高中阶段的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工作。职业高中将开设多个专业,主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解决不能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东胜籍学生的就学问题,对农村户籍学生要保证全部入学。同时积极协调鄂尔多斯市内和市外的职业高中,加大录取我区农村籍初中毕业生的招收力度,使他们能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以顺利完成十二年教育。

三、农村户籍高中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对东胜农村户籍的高中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生)实行相应标准的“两免一补”政策。

(一)补助范围

2007年秋季起升入鄂尔多斯市的普高、职高的父母双方、学生本人均为东胜区农村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二)补助时间

2007年秋季开始实施。

(三)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其中教科书补助500元,学杂费补助2000元,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500元)。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1.高中阶段“两免一补”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区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两免一补”资金足额筹措、及时拨付。    

2.区教体局负责高中阶段“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确定和资金的发放,并建立健全高中阶段“两免一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3.高中阶段“两免一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

(五)对象确定和资金发放流程

1.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高中阶段学生“两免一补”资金申请表》(样表附后)一式三份,并携学生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分别由镇(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或户籍中心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原就读学校,由原就读学校交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2.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进一步核查后,统一汇总享受高中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名单,并在学生所在的镇或街道办事处公示一周。

3.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确定名单并发放享受高中阶段“两免一补”补助证,学生凭证到各高中学校报名,补助经费由各高中学校凭补助证与区教体局计财办按学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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